一、办理对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、遗失补办事项的企业。二、办理条件工商注册地在本市,符合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》(〔2015〕住建部令第22号)、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
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、劳务分包资质核准 受理部门:建筑市场监管科 联系电话:0756-2251402,0756-2226782 办理形式:现场 详细内容:审批(服务)事项名称建筑业企业三级资
详细内容: 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(含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) 审批事项名称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(含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)是否行政许可事项是法律法规依
建筑业施工企业叁级资质认定(增项) 建筑业施工企业叁级资质认定(增项)提交资料须知:1、新申请资质的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预先核准手续后,方可到本局办理资质申
首次申请或增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1.事项名称首次申请或增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2.颁发的证件及有效期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5年3.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核准,有效期5年。
1.《关于办理建设类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和增补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粤建办函[2008]204号); 2.《关于省建设厅交办的行政审批事项实施窗口前移属地办理的通知》(佛建办函
为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,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“一门式、一网式”政府服务改革的要求,自2016年9月14日起,中心将市住建业务(原三楼326窗口)全部纳入到二楼综合服务窗口(企
9.4建筑业企业(三级)资质许可办事指南 (2010年12月修订) 一、申请内容 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
(包括:施工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、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、劳务分包序列资质,其中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含建筑业生产企业) 1.事项名称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 2.颁发的证件及有效
一、属省厅负责的审批事项符合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、合并、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建市〔2014〕79号)的规定,可简化审批手续的,除填
办理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:1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初审,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(1)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(含公路、水运、